急性全身毒性試驗是指什么 急性毒性試驗意義

150次 2025.01.21

  全身急性毒性試驗的基本試驗原理是以材料或材料浸提液對實驗動物在劑量范圍內對反應觀察項目(如不良臨床癥狀、體重變化、大體病理學發(fā)現)以及死亡等造成的全身系統(tǒng)的變化來確定材料或者材料浸提液的毒性程度等級。


  急性全身毒性試驗介紹


  急性全身毒性是指在短時間內(通常為24小時至7天),生物體接觸某種物質后所產生的全身性不良反應,這些反應可能涉及多個器官系統(tǒng),如神經系統(tǒng)、心血管系統(tǒng)、呼吸系統(tǒng)和消化系統(tǒng)等。


  該試驗的目的是確定醫(yī)療器械材料的生物相容性,避免使用具有潛在毒性的材料,同時也是醫(yī)療器械注冊審批過程中的重要安全性評價依據之一?。?試驗方法與步驟如下?:


  1.樣品制備:


  按照標準方法制備受試物質的提取物或原液,通常涉及將物質浸泡在適當的浸提介質中(如生理鹽水、植物油等),并在特定條件下(如溫度、時間)進行浸提?。


  2.實驗動物選擇:


  常用的實驗動物有小鼠、大鼠等,選擇健康的動物,并在適宜的環(huán)境中飼養(yǎng),以確保試驗結果的準確性?。


  3.暴露途徑:


  將制備好的受試物質通過適當的暴露途徑給予實驗動物,如尾靜脈注射、腹腔注射、經口灌胃或直接暴露于受試物質本身,暴露途徑的選擇應基于受試物質的實際使用方式和毒性特性?。


  4.觀察指標:


  在暴露后的規(guī)定時間內(通常為24小時至72小時),密切觀察實驗動物的反應情況,包括體重變化、臨床癥狀(如呼吸困難、抽搐、昏迷等)和死亡情況等,這些觀察指標有助于評估受試物質是否引起了急性全身毒性反應?。


  5.?評價標準與結果判定?:


  遵循國內外相關標準,如GB/T16886.11、ISO10993-11等,對物質的急性全身毒性進行判定。如果動物在給藥后出現嚴重的全身性不良反應,如死亡、器官功能衰竭等,或者細胞存活率顯著降低、代謝活性明顯受到抑制等,則認為該物質具有急性全身毒性?。


  急性毒性試驗意義


  1)?為長期毒性和特殊毒性試驗提供依據?:


  急性毒性試驗的結果可以為長期毒性和特殊毒性試驗的劑量設置提供依據。長期毒性試驗中,最低無毒劑量是最有價值的參數,急性毒性試驗中動物出現中毒癥狀的緩急和持續(xù)時間可以幫助全面考慮劑量設計?。


  2)?了解新藥急性毒性的強弱?:


  通過急性毒性試驗,可以確定藥物的半數致死量(LD50)和其他急性毒性參數,從而了解藥物的急性毒性強度。這對于評估藥物的安全性至關重要,通常治療指數大于10的藥物才有進一步研究的價值?。


  3)?為毒理學機制研究提供線索?:


  急性毒性試驗可以闡明藥物的毒作用方式和特殊的毒性作用,為毒理學機制研究提供線索。這有助于深入理解藥物的毒理作用機制,為后續(xù)的亞急性和慢性毒性研究提供依據?。


  4)?新藥研制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在新藥研制過程中,急性毒性試驗還可以通過LD50值的比較,觀察生物效應的顯著差異,以明確試驗產品的質量。此外,在復方制劑新藥研究中,急性毒性試驗有助于判斷配伍后與單藥應用的毒性大小?。


  5)?獲取新藥毒性反應信息?:


  急性毒性試驗可以獲得藥物的毒性反應癥狀、靶器官致死原因等毒理學信息。這些信息對于藥物的安全性和臨床應用具有重要意義,可以幫助識別和處理人體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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